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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三業務常見問題解答
國家知識產權局客戶服務中心 7136 2025-01-17
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相關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針對撤三申請中遇到的常見問題,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注冊商標被提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撤三)的申請,商標局如何通知商標權利人?
商標局需先審核撤三申請方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會發文件通知商標權利人;符合要求,會以中國郵政掛號信的書面形式通知國內商標權利人。
二、收到撤三通知書后,應當如何處理?
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并附帶《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信封原件、答辯理由書和證據目錄材料。
三、如何理解2個月的答辯期?
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第十條,通知之日以當事人收到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自文件發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但是當事人能夠證明實際收到日的除外。2個月答辯截止時間是直接窗口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以數據電文方式提交的,以進入商標局電子系統的日期為準。
四、《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送達公告,無法領取退信如何處理?
可登錄中國商標網,在商標公告欄目中輸入公告期號或注冊號后查詢,在公告詳情的查看截取公告信息詳情,替代《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進行答辯。
五、如何提交注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的證據材料?
一是商標權利人可自行郵寄辦理或直接商標總局窗口提交紙質材料;二是商標權利人可委托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代理機構提交;三是商標權利人查閱收到的《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擁有附件含有答辯綁定碼的,可選擇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的答辯管理進行電子文件提交。
六、如何辦理撤三答辯期內的變更代理機構?
已經紙質提交答辯的,郵寄解除與原代理解除關系聲明書以及新代理機構委托書、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已經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的,可由新代理機構在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商標撤銷三年申請-撤銷三年變更雙方代理-變更類型選擇答辯方代理變更代理,并上傳對應的原代理解除關系聲明書以及新代理機構委托書、主體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