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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大調整!7月起,公司再這樣交社保,通通違法!
18894 2022-06-23
7月起,社保繳費基數將要上調了!
可以看到,根據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全市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86460元,同比增長6.4%,隨之而來的,社保繳費基數也將上調。
而說到社保基數,就要先明白一個概念:平均工資。
什么是平均工資
所謂的平均工資指的不是個人的平均工資,而是社會平均工資。通常指某一地區或國家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全部職工工資總額除以這一時期內職工人數后所得的平均工資。
而社保繳費基數的制定,就是以平均工資作為重要參考標準之一。
在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中明確提到:
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在《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一般是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或個人上月工資)來確定,職工工資越高,社保繳費基數就會越高。
那么,公司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么?
文件中也有相應規定:
上限
如繳費基數高于各地規定的最高繳費基數(當地社平工資的300%),就按照最高繳費基數繳納社保。
下限
繳費基數低于各地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當地社平工資的60%),就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
所以,最低工資標準僅是法律規定的社保繳費最低限額,不是繳費基數,按最低工資繳納社保是不合法的。
不計入工資總額的項目
工資越高,社保繳費基數就越高,那是不是所有收入都要算上呢?
其實不是,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下列項目不計入工資總額,在計算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在重大體育比賽中的重獎。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職工保險福利費用包括醫療衛生費、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文體宣傳費、集體福利事業設施費和集體福利事業補貼、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嬰幼兒補貼(即托兒補助)、獨生子女牛奶補貼、獨生子女費、“六一”兒童節給職工的獨生子女補貼、工作服洗補費、獻血員營養補助及其他保險福利費。
3.勞動保護的各種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品,解毒劑、清涼飲料,以及按照國務院1963年7月19日勞動部等7家單位規定的范圍對接觸有毒物質、矽塵作業、放射線作業和潛水、沉箱作業,高溫作業等5類工種所享受的由勞動保護費開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
5.支付給外單位人員的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
6.出差補助、誤餐補助。指職工出差應購臥鋪票實際改乘座席的減價提成歸己部分;因實行住宿費包干,實際支出費用低于標準的差價歸己部分。
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的從業人員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
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9.職工集資入股或購買企業債券后發給職工的股息分紅、債券利息以及職工個人技術投入后的稅前收益分配。
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以及一次性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11.勞務派遣單位收取用工單位支付的人員工資以外的手續費和管理費。
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
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實習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中凈結余的現金。
15.由單位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16.支付給從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員的補貼。
17.按照國家政策為職工建立的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其中單位按政策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屬于個別地方政策)。